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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昌亨地理勘测有限公司
分公司合作方案及经营管理大纲
为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开拓公司外部市场业务,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和提振公司知名度,创造良好的公司业绩,特制定分公司合作方案及经营管理大纲,为后续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合作合同的拟定、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基本依据。
一、分公司合作模式
1、挂靠模式:适用于对方在当地有一定的业务基础、人脉关系以及拥有自己的仪器设备的情况:对方负责承揽业务,业务的开展、具体实施以及工程款的结算均由对方负责,总公司负责配合对方签署合同、提供资质和持证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定期对对方开展的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项目回款后,总公司按该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抽取相应的管理费;
2、合作模式:适用于对方在当地拥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但缺少专业的作业队伍和专业的仪器设备,对方负责业务的承揽、合作关系的维护、跟踪合同的签署、项目的结算事宜,并且参与与项目甲方的业务对接;总公司负责项目的投标、合同的拟定、具体项目业务的实施。该项目完成、工程款结算完毕或甲方阶段性付款到账后,按合同总价款或阶段性回款总额的 %支付分公司运营费。
二、分公司的初步利益分成
1、第一种模式:
①总公司管理费:包含资质、持证人员证书使用费;应由总公司缴纳的各项税费;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日常质量检查和指导、定期业务培训;各项国家、各部门最新政策以及行业最新动态的发送;以及去分公司检查出差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配合分公司迎接当地主管单位的检查;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不含陪标费用、投标保证金、专家费、代理费等);合同草拟与审阅。
②分公司经营费:包含分公司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仪器折旧费、车辆折旧费、燃油费、办公费等项目成本费用;项目的公关费用;项目的投标费用;应由分公司缴纳的各项税费;分公司办公场所运营费用;迎接主管单位检查所需的各项费用。
2、第二种模式:
总公司经营费:包含总公司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仪器折旧费、车辆折旧费、燃油费、办公费、差旅住宿等项目成本费用;项目的标书制作与自检费用、项目前期投标费用;应由总公司缴纳的各项税费;在本项目范围内迎接甲方、主管单位检查所需费用;配合分公司迎接当地主管部门检查。
分公司经营费:包含承揽项目所投入的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迎接分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检查发生的费用;分公司经营场所日常运营费用;有助于项目落地和分公司业务发展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礼品费、餐饮费、娱乐费和居间费等公关费用。
一、分公司成立条件及分工
1、成立条件
为保证分公司正常运行,适应业务接待、工作开展的要求,分公司负责人应保证在分公司成立所在地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齐全的办公设备、基本的办公人员;所在的办公场所应购置专用铁皮资料柜,悬挂总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标牌,办公电脑网络情况应符合主管单位规定的保密要求,在办公场所门外醒目位置应悬挂具有分公司名称的标牌。
2、双方分工
(1)总公司分工:
①负责实地考察分公司所在地办公场所是否符合成立分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②总公司应提供办理分公司所需的各项资质证照,派遣专人配合分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
③总公司应向分公司提供分公司办公场所应悬挂的各种规章制度标牌内容,提供主管单位对于测绘行业数据涉密保密的条款规定;
④其他需要总公司协助且有助于分公司设立前期规范运营的措施。
(2)分公司分工:
①负责为分公司的设立寻找固定的办公场所、符合要求的办公设备、技术过硬的办公人员,并负担以上费用开支;
②负责派专人与总公司一同在当地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且负担办理证件相关的费用;
③分公司办公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具有分公司全称的标牌,办公场所内部应悬挂主管单位要求的有关测绘安全、保密等规定的标志牌,悬挂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行业协会证书以作展示,并负担以上标牌制作的费用;
④自行购置符合测绘主管部门相关保密要求的办公电脑、档案收纳柜等办公设施;
⑤其他有助于分公司正常运营和办公的措施。
以上分公司运营的办公场所、标识标牌、营业手续等全部办理妥当后,总公司、分公司应协商确定开业吉日,由总公司总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现场举行分公司揭牌仪式,庆贺分公司开业投入运营,并且拍照留念;揭牌仪式完成后,总公司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应进行座谈会,各部门、分公司有关人员应相互介绍认识,并且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商议。
二、分公司经营管理大纲
1、行政管理
分公司为总公司在当地的派出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所办理的公章、技术专用章或出图专用章均应由总公司负责保管,凡是涉及分公司需要盖公章文件的、最终成果报告需盖章出具的,均应发回总公司经总公司相关人员审核完毕后进行加盖。
总公司应定期到分公司检查有关测绘数据、办公电脑等涉密办公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总公司应向分公司提供相关的备案资料、宣传资料等文件。
分公司应每月向总公司上报上月完成的产值报表和项目完成进度表。
2、质量管理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各个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分公司承揽相应项目后,应及时向总公司进行报备,总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去分公司进行项目质量检查和指导,以进一步提高分公司项目质量水平。
对于新技术、新项目,总公司总工办应对分公司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
3、商务管理
对于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新政策、推行的新业务,总公司应向分公司同步推送,分公司接到相关政策后,应积极在分公司当地开展业务,必要时可向总公司申请商务协助。
4、项目结算与债权债务
对于分公司所在地的项目,不论是分公司自行开展或由分公司介绍、总公司开展的业务,分公司均应及时向项目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申请,并跟踪工程款结算进度。